发布公司通讯

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.07A及2.07B条下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( 于2023 年12 月31日生效)、日清食品有限公司(「本公司」)之组织章程细则及《公司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622章),本公司已采纳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*(「公司通讯」)。务请注意,日后所有公司通讯之中英文版本将以电子形式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(www.nissingroup.com.hk) 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(www.hkexnews.hk) ,以取代印刷本。

有关安排之详情,请参阅本公司截于2024年4月24日之公告

如 阁下为登记股东,请参阅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

如 阁下为非登记持有人,请参阅致非登记持有人之通知信函及回条

阁下如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,请于上午9时正至下午6时正(香港时间)(星期一至星期五,香港公众假期除外)办公时间内致电(852) 2862 8688与股份过户登记处联络。

* 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: (a)董事会报告书、年度财务报表连同独立核数师报告书; (b)中期报告;(c)会议通告;(d)上市文件;(e)通函;及(f)代表委任表格。